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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

社保服务 2015-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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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是什么?下面由人人保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生育保险待遇的构成


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陰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职工未就业的配偶生育子女,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但是,未就业职工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二)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①生育的医疗费用;②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上述医疗费用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检查费是指女职工围产期保健过程中,定期到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的相关费用。接生费是指女职工分挽时,医生或助产人员协助产妇挽出新生儿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手术费支付的项目主要是指分挽过程中会阴切开术和刮宫手术。此外,由生育引起的疾病医疗费,先兆流产医疗费,人工流产医疗费。其中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和手术费,只要生育职工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就应按相关规定由生育保险机构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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