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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2016年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单位浮动费率新调整

社保服务 2016-0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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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2016年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单位浮动费率新调整

      近日,台州市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及用人单位费率浮动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市本级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通知》,市本级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行业费率随即进行了调整完善。下面由北京代缴社保公司人人保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根据不同行业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我市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调整后市本级企业行业分类将由原来的一类2304家、二类873家,三类0家,变更为一类356家,二类2047家、三类68家、四类388家、五类285家、六类33家。


      一类至八类风险类别的行业基准费率分别确定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3%、0.6%、1.0%、1.3%、1.4%、1.5%、 1.6%、1.9%。用人单位实行费率浮动办法,各单位以其所在地区行业具体费率为基础,结合上一年度基金收支比、工伤发生率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等因素, 向上或向下浮动20%或50%。

 

      本次调整的时间上溯至2015年10月,其中2015年10月至12月已按老费率缴纳的工伤保险费,高于新费率缴费的部分予以退还,低于的不作补缴;2016年1月已按老费率缴纳的工伤保险费,高于新费率缴费的部分予以退还,低于的予以补缴。今年不进行费率浮动。


      本次调整具体措施将在2、3月份完成,其中2月份进行所有参保单位的新费率切换征缴,3月份完成涉及补退金额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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