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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保关系异地转移须知

社保服务 2016-07-14 00:00:00
社保服务 人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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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保,上线于2013年,致力为企业/个人提供全国社保服务、社保补缴等各类社保相关服务。覆盖全国300+城市,长期服务2W+企业,服务用户达1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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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保有很多这样的客户,在上海工作多年,有些是创业做生意,有些是随时面临换工作的普通公司职员,还有不少的自由职业者,这些人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为了方便享受医疗、养老、生育等社会福利保障,都在或曾经在人人保进行社保代缴。最近收到一个曾经在人人保代缴社保的老客户咨询上海医保关系转移的问题,想想很多人可能都有这样的苦恼,于是整理了下面的内容,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王先生于2006年从外地来上海务工,2010年单位开始帮他缴社保。今年,王先生到退休年龄了,但缴社保年限不满足在上海退休的条件。所以她想把社保关系转到老家退休,而且已经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完毕。但单位的财务告诉她,必须把医保也转回去才能在老家退休。她又咨询老家社保局,工作人员称:医保关系转回去的话,需要清算个人账户,即将账户清零。这一下子让他犯了难,清零是什么意思,以前缴纳的都不算了吗?这该怎么办呢?

实际上,对于王先生的问题,其老家社保部门的回答并不清晰,很容易让人误解。医保关系异地转移,并不是简单的将医保账户清零,而是依照相关办法,对医保关系及账户进行清算和转移。

依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2015724日颁布的《关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流动就业人员,在按照规定参保缴费后,由市医保事务管理中心为其建立个人医疗账户。流动到外省市就业的,在本市注销个人医疗账户,并由医保经办机构对个人医疗账户剩余资金进行清算,清算后的个人医疗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具体办法是:

第一步:由本人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指定窗口办理,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第三步: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核对有关信息并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样张、印制标准及填写要求》生成一式三联的凭证,凭证第二联按社保档案管理规定存档备案,第一和第三联送给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送给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划转时需标明转移人员姓名和医疗保障编号;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第四步: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凭证和个人账户余额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接续手续,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怎么样,看了上面的介绍是不是恍然大悟,你的社保根本不会白缴的。其实不只是上海,在北京、深圳或者三四线城市都可以根据工作关系调动、养老地和缴社保地不在一处等原因而进行社保关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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