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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异地就医申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社保服务 2018-03-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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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全国跨省异地就医已基本形成,异地就医患者可直接在联网的定点医院看病并获得医保报销。不过,异地就医人员需要先办理异地就医申报,才可以为下一步的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做准备。2018年异地就医申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下面由人人保小编为您介绍。

  异地就医申报所需材料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参保人带齐以下资料到我市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申报手续:

  (1)《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长期异地居住(工作)申报表》(以下简称“《异地申报表》”);

  (2)参保人的户口本复印件;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双面复印件(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待领卡后再申请);

  (4)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5)社保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2.异地长期(工作)居住人员

  参保人带齐以下资料到我市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申报手续:

  (1)《异地申报表》;

  (2)有效异地居住证或暂住证复印件;因投靠直系亲属,在异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不满18周岁的参保子女参照长期居住人员办理,还需提供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户口本)或父母的所在单位证明,证明上须包括该子女姓名、身份证号码、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父母派驻异地工作时间、详细地点等信息并须加盖单位公章;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双面复印件(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待领卡后再申请);

  (4)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5)社保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3.常驻异地工作的人员

  用人单位通过网申系统准确填报派驻员工的长期异地工作就医申请信息,填报后请带齐以下资料到所选的社保经办机构完成审核:

  (1)《异地申报表》;

  (2)驻外分支机构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复印件;无驻外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应提供书面说明和异地购房合同、租房协议复印件等辅助证明材料;属劳务派遣性质的单位,应提供派遣方与用工方签订的派遣协议复印件,派遣协议须明确具体工作地点(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双面复印件(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待领卡后再申请);

  (4)用人单位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5)社保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4.长期异地居住的工伤退休人员

  参保人须带齐以下资料到我市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申报手续:

  (1)《异地申报表》;

  (2)《认定工伤决定书》;

  (3)回户籍地居住的,异地的户口本复印件;到非户籍地定居的,异地居住证或暂住证复印件;

  (4)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待领卡后再申请);

  (5)社保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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