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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截止 焦作代缴社保

社保服务 2018-03-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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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人保报道,昨日,我市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截止日期为3月31日,还没有缴费的城乡居民要抓紧时间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了。

  据了解,我市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人均180元。其中,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的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为150元,可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50元。对一般县,中央、省、市、县级财政分别负担258元、96元、38元、58元;对省直管县和财政直管县,省财政再负担38元。

  具体缴费参保方式为:参加原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缴费参保;参加原新农合的参保人员补缴参保费用,可到参保所在地的地税办税服务大厅缴费,地税机关征收后将及时向人社部门传递征收数据进行参保。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具体包括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由住院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2018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合规(医保报销目录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以上部分(不含1.5万元),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年度内报销封顶线为40万元。重症慢性病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在门诊治疗规定疾病病种的合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70%的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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