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切换城市]

社保服务

400-862-0588

首页 > 新闻资讯 > 帮助中心 > 社保知识 > 工伤保险承担责任的特殊情形

工伤保险承担责任的特殊情形

社保服务 2018-06-11 00:00:00
社保服务 人人保
社保服务 人人保

人人保,上线于2013年,致力为企业/个人提供全国社保服务、社保补缴等各类社保相关服务。覆盖全国300+城市,长期服务2W+企业,服务用户达15W+

立即缴社保

  工伤保险承担责任的特殊情形有哪些?根据职工服务单位的不同,职工发生工伤保险后,其承担责任存在以下五种特殊情形:

  (一)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时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二)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三)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四)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五)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人人保专注于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全国性跨区域企业提供一站式社保、公积金代缴平台!参保热线400-862-0588。


更多社保公积金资讯、政策解读,咨询人人保人力资源专家。

立即缴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