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切换城市]

社保服务

400-862-0588

首页 > 新闻资讯 > 帮助中心 > 社保知识 >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社保服务 2018-08-13 00:00:00
社保服务 人人保
社保服务 人人保

人人保,上线于2013年,致力为企业/个人提供全国社保服务、社保补缴等各类社保相关服务。覆盖全国300+城市,长期服务2W+企业,服务用户达15W+

立即缴社保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人人保专注于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全国性跨区域企业提供一站式社保、公积金代缴平台!参保热线400-862-0588。


更多社保公积金资讯、政策解读,咨询人人保人力资源专家。

立即缴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