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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社保转移有哪些流程

社保服务 2018-1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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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职就要进行社保转移,那省内社保如何转移呢?省内社保转移有哪些流程

  1、省内社保转移基本原则权利义务对应原则。参保人在各参保地按规定来参保缴费,养老险待遇根据本人缴费情况按规定计发。

  责任共担原则。各参保地负责保管好参保人参保缴费信息,分段来计算应承担的养老待遇支付责任。

  2、省内社保转移适用对象按《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同地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本办法实施前尚未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适用于本办法。

  参保人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

  3、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在新就业地继续参保后,应向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索取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交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本人养老保险关系并存档。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发给参保人养老险参保凭证。

  省内社保转移账户转移在参保人养老险关系转移之时,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将个人账户储存额、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地方养老金总额实账转到新的参保地。

  基本养老险待遇申领与发放参保人符合领基本养老险待遇条件的时候,由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申领、审核手续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年度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等。

  基本养老险待遇计算方法参保人符合领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时候,基本养老金按参保人在省内不同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和平均缴费水平,分段来计算,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按最后参保地的标准执行。

  领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死亡的,其死亡待遇按最后参保地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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