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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保专员解读:北京“单独二孩”下的生育险待遇

社保服务 2014-0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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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天开始,北京市“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实行。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开始生第二个孩子了。

        随之而来的就是关于“单独二孩”母亲所享受的生育险待遇问题,与生第一个孩子相比,生二孩的产假福利会有怎样的变化呢?

单独二孩生育险

 

        人人保的社保专员通过咨询人社部和计生部门了解到,与生第一个孩子相比,生二孩的产假福利会缩水,比如没有晚育假了,女方少休30天。生二胎的产假只有98天。

        根据去年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同时,《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规定,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对晚育的,可前后延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而且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双独”还是“单独”生二胎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某些地区还会有相应的生育政策,相比起来,二胎政策还是让生育险缩水了。但对于北京地区来说,只是无法享受晚育假了。

 

文章来源:www.rrb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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