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切换城市]

社保服务

400-862-0588

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动态 > 社保热点 > 用人单位与职工均不想上保险,是否可以私下达成协议弃保?

用人单位与职工均不想上保险,是否可以私下达成协议弃保?

社保服务 2014-12-31 00:00:00
社保服务 人人保
社保服务 人人保

人人保,上线于2013年,致力为企业/个人提供全国社保服务、社保补缴等各类社保相关服务。覆盖全国300+城市,长期服务2W+企业,服务用户达15W+

立即缴社保

      用人单位想节约成本,职工想提高工资,于是双方都想在社保上做些文章。于是,双方私下达成了一个协议,即职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给该员工每月涨300元工资。那么,像这种自愿弃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呢?

弃保 

 

      像民营私企单位,尤其是二线城市,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不购买社保的行为不再少数。有一些是职工自愿弃保,当然也有一些是公司根本不给上保险,没有商量的余地。

      事实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也都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参加社会保险并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是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如何约定,都是必须缴纳社会保险金的。

      所以,由此可知,用人单位是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不购买社保的。这种行为显然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该约定依法当属无效。

      即使,职工主动弃保,并签订相关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一旦遇到法律纠纷,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法律后果。

 


更多社保公积金资讯、政策解读,咨询人人保人力资源专家。

立即缴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