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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社保服务 2016-03-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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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从深圳市社保局获悉,自3月1日起,深圳生育保险参保人累计参保年限陆续达到1年时间的,参保人可申请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参保单位可以申请生育津贴。那么,2016年深圳生育津贴怎么领取?下面由北京代缴社保人人保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本人支付,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可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企业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的员工生育津贴可申请生育基金支付。

 

      据了解,为进一步简化报销程序,方便参保人,深圳自3月1日起,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报销将全面实行“同城通办”,所有生育保险参保人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可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上的“社会保险个人服务网页”进行申请并打印申请表,参保人持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就近选择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如需申请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请,并确认已垫付生育津贴;系统将根据数据自动匹配其申请的生育津贴情形,匹配成功后由工作人员在网上受理、办结并发放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需要到社保机构,也不需要再另外提交任何资料。生育津贴的申领工作将于2016年3月15日后正式开展。由于生育津贴系统需匹配生育医疗费用相关信息,用人单位如需申请生育津贴,可指引有需要的员工报销其先行支付的费用(不在深圳定点机构生育发生的费用),计账部分无需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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