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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保:新莞人子女在莞读书可享医保新政细则

社保服务 2016-03-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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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保:新莞人子女在莞读书可享医保新政细则

      3月9日,东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对全面推广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细则进行介绍。凡是在东莞市就业并连续参加该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满1年以上的非户籍职工,其通过积分制方式入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子女,可按意愿参保。下面由北京代缴社保人人保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缴费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其中个人1.5%,市财政和学校所属镇(街)财政共同分担1.5%。待遇标准按照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可享受政策范围内住院基本医疗最高报销95%,社区门诊治疗按70%核付等待遇。


        参保条件 约有17万学生可参保


       从2012年9月1日起,东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社保局基金中心副主任钟玉婵介绍,试点中也发现一些问题,最突出的是试点学校数量少,基础教育阶段连续参保中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参保的积极性,试点人员中符合条件愿意参保的人数不足1/3。不少非本市户籍职工希望能不断扩大试点范围。


      从2016年度上半年春季学期起,东莞将原参保范围仅限“试点学校、试点对象”全面推广至通过积分制方式入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在校生,其父或母是在本市就业并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满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职工。


      预计全面推广后,符合条件纳入范围的学校有506所,人数共计17万人,预计有参保意愿的人数约为4.5万人。为保证政策衔接,原在试点学校已参保的,可继续参保。


       缴费标准 个人参保年缴费约540元


      符合参保条件的非户籍职工子女,参保缴费方式、两级财政补贴分担和享受待遇标准按《关于开展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缴费标准参照本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执行,由学校代收代缴。缴费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其中个人1.5%,财政补贴1.5%。财政补贴由市财政和学校所属镇(街)财政共同分担。

按照上年度月平工资3005元的标准计算,参保学生每年个人缴费540.9元,两级财政补贴540.9元。

社保局测算,2016年全年预计征收非户籍职工子女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共约4587万元,其中两级财政需支出约22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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