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切换城市]

社保服务

400-862-0588

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动态 > 社保热点 > 人人保:2016年沧州新农合医保报销标准上调

人人保:2016年沧州新农合医保报销标准上调

社保服务 2016-03-17 00:00:00
社保服务 人人保
社保服务 人人保

人人保,上线于2013年,致力为企业/个人提供全国社保服务、社保补缴等各类社保相关服务。覆盖全国300+城市,长期服务2W+企业,服务用户达15W+

立即缴社保

人人保:2016年沧州新农合医保报销标准上调

      告诉贫困群众一个好消息:贫困人口新农合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提高了。日前,市卫计委对全市农村贫困人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补偿政策进行调整。其中,补偿比例每段提高10个百分点,有利于进一步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发生。下面由北京代缴社保人人保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政策主要保障对象为:参加新农合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群。


      政策调整后,贫困参合农民一般门诊就医,在现行标准上将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原则上不低于60%;贫困参合农民慢性病大额门诊原则上起付线不高于100元,补偿比例不低于80%。各统筹单位结合本地实际,适当降低贫困参合农民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大病保险对 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为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补偿比例1—3万为65%,3—5万为75%,5万以上 为85%,封顶线为30万元。农村贫困人口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个人承担合规医疗费用5000元(降50%),补偿比例每段各提高10个百分点,最高补偿 比例不超过95%,封顶线仍执行30万元。


更多社保公积金资讯、政策解读,咨询人人保人力资源专家。

立即缴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