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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降低工伤保险缴费率 企业缴费率最低0.2%

社保服务 2018-03-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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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人社局日前发布《广州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管理办法),计划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降低企业成本,调整后企业缴费率最低仅0.2%。

  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费,个人不用缴费。管理办法指出,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是指市社保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执行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上一个自然年度工伤保险支缴率、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情况等因素,确定本浮动周期内其工伤保险费率是否浮动及浮动的档次。

  管理办法将用人单位所属行业分为八类,属于一类行业的,其费率分为三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不实施费率下浮;用人单位属于二类至八类行业的,其费率分为五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经过浮动,工伤保险缴费率最低仅0.2%。

  广州市工伤保险费率的浮动周期为1年,首次费率浮动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工伤保险支缴率考核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浮动周期从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今后工伤保险支缴率考核时间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浮动周期从每年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用人单位再次进行费率浮动时,仍在所属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进行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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