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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社保服务 2018-04-28 14: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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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从5月1日起将有大的调整:贷款额度下降、首付比例提高,并进一步规范公积金贷款次数及时间间隔。

  据了解,公积金贷款调整后,借款人夫妻双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单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40万元;借款人以家庭为单位,首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供不少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发票,贷款最高额度为房屋总价的80%;第二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供不少于房屋总价30%的首付款发票,贷款最高额度为房屋总价的70%。

  我市此次公积金贷款业务调整对二、三次使用公积金的购房者影响最大,不仅对贷款次数有了限制,还要求有时间间隔。不仅不允许对同一借款人发放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而且借款人在第一次贷款还清之日起5年后,才可以第二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次公积金贷款新政还对开发企业按揭贷款楼盘准入条件进行了调整,一是公积金贷款中心在签订楼盘按揭贷款协议时,将楼盘主体封顶列为审批条件,对尚未封顶的楼盘不得发放公积金贷款,这就意味着购房者购买一些刚开工预售的新楼盘,将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另外,这次公积金新政对于近年来比较受年轻购房者青睐的小平米商业性质的公寓楼来说,也不是利好消息,新政规定,对于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的开发项目,停止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这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此类房产项目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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