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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社保办理流程

社保服务 2018-08-17 00:00:00
社保服务 人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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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保,上线于2013年,致力为企业/个人提供全国社保服务、社保补缴等各类社保相关服务。覆盖全国300+城市,长期服务2W+企业,服务用户达1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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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个体户不供职于任何单位或公司,因此个体户社保需要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个体户社保怎么办理

  一、个体户社保办理所需材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制作《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另需携带以下材料:

  (1)《xx银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承诺书》一份;

  (2)《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一式三份;

  (3)《xx银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一式两份;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7)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xx银行核发的银行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其中各类证照应提供正本复印件。

  除了上述材料,个体户办理社保还需要填写以下两张表格:

  (1)《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登记1)

  (2)《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持卡办事承诺书

  二、个体户社保办理流程

  1、携带上述申请材料;

  2、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

  3、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未参加医疗保险的18周岁以上居民的,应当持户口簿、《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边缘救助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向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查并提出意见后,报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审查。经审查同意的,由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统一到社保部门办理有关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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