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切换城市]

社保服务

400-862-0588

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动态 > 社保新闻 > 【公积金】山东潍坊: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上限为账户余额的20倍

【公积金】山东潍坊: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上限为账户余额的20倍

社保服务 2022-09-14 00:00:00
社保服务 人人保
社保服务 小白

人人保,上线于2013年,致力为企业/个人提供全国社保服务、社保补缴等各类社保相关服务。覆盖全国300+城市,长期服务2W+企业,服务用户达15W+

立即缴社保

【前言】山东省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就潍坊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做出如下调整:一是调整贷款额度测算指标的规定;二是调整借款人申请贷款缴存公积金时限的规定;三是调整测算贷款额度余额倍数的规定。

据潍坊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消息,山东省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就潍坊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做出如下调整:

一是调整贷款额度测算指标的规定。取消“按缴存比例、贷款次数、职工单方或双方缴存公积金确定贷款额度上限”的规定。

二是调整借款人申请贷款缴存公积金时限的规定。将借款人申请贷款缴存公积金时限由“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含)个月以上”调整为“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含)个月以上”。

三是调整测算贷款额度余额倍数的规定。将贷款额度上限计算由“按借款人申请时缴存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调整为按20倍计算”。

四是调整计算还款能力的月收入占比的规定。将“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40%”的规定,调整为“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50%”。

五是减少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材料。取消要求借款人提供户籍地、受理地、缴存地三地的不动产查询证明。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只需提供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也可通过“爱山东APP”查询购房地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更多社保公积金资讯、政策解读,咨询人人保人力资源专家。

立即缴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