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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海南:落实阶段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措施

社保服务 2022-09-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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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保,上线于2013年,致力为企业/个人提供全国社保服务、社保补缴等各类社保相关服务。覆盖全国300+城市,长期服务2W+企业,服务用户达1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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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为进一步减缓新一轮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冲击,用好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9月21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落实阶段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特别措施的通知》,原《关于实施受疫情影响期间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琼公积金贷〔2022〕11号)》同时废止。

为进一步减缓新一轮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冲击,用好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9月21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落实阶段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特别措施的通知》,原《关于实施受疫情影响期间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琼公积金贷〔2022〕11号)》同时废止。

阶段性免申即享缓缴住房公积金

自8月1日起至10月31日期间,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视同缓缴,缓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视同正常缴存,可正常申请办理提取、贷款业务。11月1日后,单位应及时补缴视同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无法补缴的单位,须按正常缓缴住房公积金程序申请缓缴。

阶段性免申即享不作逾期处理

8月1日起至10月31日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贷的,免申即享不作逾期处理。借款人应在11月恢复正常还款并补还应还未还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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