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工作启动
三类人员可以进行补缴。
第一类是文登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以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与现存续劳动关系单位发生的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类人员是具有文登户籍,曾在山东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三类是具有文登户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01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