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
全国[切换城市]
一线城市
新一线城市
二线城市
三线城市
更多 服务城市 >>
400-862-0588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这是对医疗保险结算制度的规定。实时结算简化了医疗费用报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