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家
服务宗旨
全国[切换城市]
全国[切换城市]
一线城市
新一线城市
二线城市
三线城市
更多 服务城市 >>
400-862-0588
【前言】10月12日,从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获悉,2023年度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将于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进行集中征缴。据了解,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筹资不低于每人960元。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每人61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采用集中征缴为主、零星缴费为辅的征缴方式。
2022-10-13【前言】从市医保局获悉,2023年度南昌市城乡居民医保已经开始参保缴费,集中征缴期至2023年3月31日,逾期缴费将影响医保待遇。为确保城乡居民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需在集中征缴期内完成参保缴费。普通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2022-10-12【前言】从省医保局获悉,2023年度吉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于2022年10月1日正式开始,持续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个人缴费标准为成年人每人360元,大中小学生和18周岁以下人员每人310元。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地区长春、吉林、通化、松原、梅河口等参保居民每人同步缴纳长护险费10元。
2022-10-09近日,《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出台,明确了2023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集中征缴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3月31日),普通居民应缴费350元。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享受全年待遇,集中征缴期后参保缴费的,缴费90天后才能享受待遇。
2022-10-08【前言】近日,芜湖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正式明确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政策。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预计将于10月1日开通线上缴费通道,2022年11月1日开通线下缴费通道,届时将向社会公布。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至960元,其中财政补助610元,个人缴费350元,财政补助及个人缴费较上年平均增加了30元。
2022-09-23【前言】自9月1日起,我省新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参保缴费,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规定,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补助力度。2022年居民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
2022-09-20【前言】9月14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开始,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相较上一年度,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集中缴费期等有所调整。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集中缴费期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4日。
2022-09-15【前言】天津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3年,天津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待遇保障水平均有所提高:2023年本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具体为高档每人每年980元、低档每人每年350元。学生儿童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执行,享受高档缴费报销待遇。
2022-09-13【前言】9月8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了,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各统筹地区可结合征缴工作实际予以适当延长,但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3月31日。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
2022-09-09【前言】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医保局、省税务局印发通知,明确今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不低于30元,2023年达到每年每人不低于350元。
202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