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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近日,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做好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不折不扣完成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清理落实任务。
2022-05-13【前言】5月12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2-05-13【前言】从市人社局获悉,5月13日18时起,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渠道将做重大调整,明确了全市范围内的12家合作银行,增加了网络缴费功能。“请广大缴费人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影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特别是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涉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虚假信息,避免造成损失。”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负责人提醒。
2022-05-12【前言】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规范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发放和管理,防范死亡冒领和重复领取养老金行为发生,确保基金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2022-05-11【前言】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人社厅和海南省社保中心联合印发通知,明确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标准为200-9400元。据了解,今年的征缴上限较去年的征缴上限8200元提高了1200元。征缴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9日。
2022-05-11【前言】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增设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增设4000元、5000元、6000元三个档次,财政分别给予150元、190元、230元的缴费补贴”。
2022-05-11【前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5个特困行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单位缴纳部分可以缓缴,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6月。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022-05-10【前言】为有效解决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按照定西市纪委和定西市人社局统一安排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底,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2022-05-09【前言】江西省下发通知,统一提高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月105元提高到123元。并且通知要求,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确保在5月底前发放到位,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2022-05-09【前言】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人社厅和海南省社保中心联合印发通知,明确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标准为200元至9400元。据了解,今年的征缴上限较去年的8200元提高到了9400元。征缴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9日。
2022-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