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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期间因公受伤 医疗就诊时可算作工伤报销么?

社保服务 2022-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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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在职期间因工受伤 医疗就诊时可算作工伤报销么?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工伤报销呢?工伤的认定条件是什么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工外出期间、在上下班途中,均可以算作工伤。有犯罪、自残、醉酒等受伤的,不算做工伤。


通常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公遭受事故伤害或是患有职业病需要就医的时候,可享受到工伤医疗待遇。那么具体怎么样才算是工伤呢?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项、第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注意:有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三种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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