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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养老格局下的互助养老

社保服务 2015-11-19 17: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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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战略层面看,面对当前巨大的养老需求,建立自助、他助、互助相结合的多元化养老资源供给格局,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危机的根本路径。互助型养老模式是老年人社会参与的重要途径,是积极老龄化的重要表现,是我国未来养老模式的重要补充,其形式包括“志愿型”“储蓄型”“市场型”互助养老模式。互助养老在缓解养老资源不足、丰富老年人社会参与路径、弘扬互助道德文化等方面可以发挥积极效用;同时, 通过以老帮老、以老养老,有利于最终实现“六个老有”,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创新养老模式、打造中国特色的多元化养老格局奠定基础。

人口老龄化的深度发展使得人类面临着一场全球性的养老危机。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呈现“未富先老”的趋势,老年人的养老面临种种困局:家庭核心化、少子化背景下家庭养老功能持续弱化;社会化的养老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养老金虽然基本实现全覆盖但其整体水平较低,老年人长期护理体系还没有进入制度化运行阶段,养老服务建设更是严重滞后于老年人的日常需求;商业化的养老方式又因绝大部分老年人难以承受其巨大的养老成本而不能成为解决老年人养老的主流方式。化解当前的养老困局需要全社会每一个群体、个人都能贡献自己的力量,形成多元化养老资源供给格局。

 一、养老保障的路径分析

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难以承受之重”。人类在养老保障的历史实践中探索出了家庭养老模式、机构养老模式、社区养老模式以及混合养老模式。我国目前正在经历由传统的“反哺式”家庭养老模式到多元化养老模式的转变。传统的家庭养老主要是由老年人的配偶、子女、亲友来帮助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则是借助社会力量来实现养老保障。从养老资源供给的来源看,实现养老保障的路径主要可包括如下几种(如图1所示)。

(一)“他助型”养老

即老年人借助外来力量帮助自己实现养老。家庭养老是老年人通过其配偶、子女、朋友等力量来帮助自己实现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则是借助于社会力量来实现养老功能,即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社会养老保障”。

(二)“自助型”养老

即老年人通过自己的力量或者自我力量的转移来实现自我保障。例如:很多低龄老年人身体状况良好,完全不需要借助外在力量就能安度晚年生活;我国传统的“反哺式”家庭养老和社会保障式的养老模式从某种程度上说都是自我力量转移式的自我保障——人们在年轻时把自己的财富通过哺育后代或参加养老保险的方式转移给后代或社会,年老时再从子女手中或社会获得相应的财富,从而保障自己的晚年生活。

(三)“互助型”养老

即通过老年人之间相互帮助的方式养老。老年配偶之间晚年相互照料、社区老年人之间的相互扶持、邻里之间彼此互相帮助都属于这种类型。目前国际上比较成熟的“互助型”养老模式有西欧国家的“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日本的社区居民互助养老等。西欧国家的“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是把养老服务先“存储”再“流通”,养老服务本身被商品化。日本的社区居民互助养老则强调邻里之间彼此互相照料。我国发展互助型养老模式具有深厚的道德基础,传统的道德文化注重人与人之间的互助友爱;因此,我们可以把西欧国家、日本等的互助养老形式和我国优秀的道德文化相结合,使互助养老模式在我国发挥最大效用。

在以上这三种路径中,他助和自助养老一直是人类应对养老问题实践的主要路径,是一种主流的养老模式;长期以来,互助养老模式则在某种程度上被人们所忽略。在“未富先老”的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社会养老负担大大加重,传统的他助和自助养老路径已经很难满足日益扩大的养老需求。一方面,由于受制于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庞大的老年人口压力,社会化的养老保障模式已经捉襟见肘,很难在短期内实现大的突破;另一方面,互助型养老路径刚刚兴起,不管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面临诸多问题,其巨大的养老潜力还远没有得到释放。具体来说,理论上,目前学界对“互助养老”的概念和内容的界定依旧不够清晰,对其性质和定位的把握也仍然不够明确;在实践中,要推行互助养老模式还存在诸多障碍,包括观念的转变,资金、人力的缺乏等。在理论研究中,我们需要进一步廓清“互助养老”的内涵和外延,清楚界定“互助养老”的性质,分析其宏观和微观效用,总结其实践经验,为我国互助养老事业的发展营造出良好的理论和舆论氛围,为实现“以老伴老”“以老养老”“以老助老”的养老格局提供理论支撑。

 二、互助养老的内涵分析

目前,学界关于互助养老的相关表述很多,比如“以老养老”(孙文华等,2013)、“以老助老”(喻美玲等,2013)、“银龄互助”“邻里互助”(陈竞,2008)、“结伴养老”(郝景秀,2011)、“互助组合养老”(朱传一,1997)、“抱团养老”等。陈静等(2013)认为:互助养老是老年人自主选择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产物,是老年人基于友爱互助、相互信任的基本原则,在基层社区实现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是老年人实现自我增能与发展的重要途径;互助养老不仅体现为老年人间的互助行为模式和“互助- 自助”养老观念,而且也是一种基层养老体系,它具体可体现为老年人邻里互助、亲友互助、社区志愿互助等多种形式。

“互助养老”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互助养老包括“老老互助”和“轻老互助”,狭义的“互助养老”主要指“老老互助”。狭义的“互助养老”是指老年人出于自愿或功利的动机,以个人或者老年社团为组织形式,以经济援助、生活照料、精神关爱、权益维护等为主要内容,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根本目标,以家庭、社区、养老机构为活动载体而开展“以老助老”“以老养老”的新型养老方式。具体来说,可包括“单向的救助式的互助养老”和“双向的互助养老”。单向的互助养老虽然是一种“他助型”养老方式,但从结果来看,它存在于老年人之间,是老年群体内部的一种自我保障,所以也是一种典型的互助养老模式。

(一)“老有所养”的新型养老方式

如表1 所示,老年人互助养老倡导老年人能够为其他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这种帮助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无偿的老年互助养老又包括单向帮扶和双向互助。单向帮扶强调的是,老年人在社会责任感和奉献意识的感召下,无偿为需要服务的老年人提供志愿帮扶;双向互助强调的则是一种互助意识,老年人之间相互照料彼此的日常生活,彼此提供精神慰藉,从而缓解或减轻其子女、养老机构的压力。基于配偶之间年老之后的彼此互相扶持,基于地缘和血缘的亲友邻里互助,以及基于社区的“银龄互助小组”,大多属于这种双向互助形式。有偿的老年互助强调的是,健康的老年人出于自愿的原则,为其他需要照顾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午餐供应、文化娱乐、情感交流、精神慰藉等服务,并在服务后能够获得相应的劳动补偿。这种补偿包括具体的劳动酬金和虚拟的“时间银行”两种方式。所谓“时间银行”,是指不同年龄阶段的志愿者,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同时,为自己以后享受同等时间的志愿服务积累时数;狭义的“时间银行”是指低龄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积累服务时数,待自己年老需要服务时,享受同等时数的服务(王泽淮,2003)。通过老年人之间这种无偿或有偿地提供服务和帮助,有利于在不同代际或者同龄老年人之间实现“以老助老”“以老养老”“抱团养老”。

  (二)“老有所为”的重要形式

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社会对于老年人群体的理解一直存在着“歧视—尊重”的悖论。“老年群体被视为静态的、需要帮助的、不具生产力的依赖人口。”“‘敬老尊老’传统渗透在中国日常代际回馈模式中,要求为老年人口提供安享晚年的保障条件。”现代以来,一方面,大量的老年人退休后事实上仍然处于“退而不休”“退而难休”状态,许多老年人在退休后依旧踌躇满志;但另一方面,我国目前的刚性退休机制往往使得他们很难继续参与到社会生产中去。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老年人在社会参与方面,除了少数“精英”退休后依然能在一定领域大放异彩之外,其余绝大部分人很多时候都只能在家照料后代,而缺乏其他的社会参与途径。与此同时,在我国目前的养老服务事业中,养老服务资源供给力量十分薄弱,单靠家庭和机构的力量已经很难破解我国面临的养老困局。因此,开发老年人自身的潜力以及加强老年人之间的互助,不失为解决日益突出的养老问题的一个突破口。“以老助老”“以老养老”不仅能为老年人提供参与社会的机会,而且能够有效利用老年人力资源,创造老年人口红利。

(三)“老有所乐”的重要途径

随着我国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的日益完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逐渐得到了保障;但是,随着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刚性增长及其需求内容和层次的提升,他们对精神慰藉的需求也越来越凸显。未来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层发展方向,是如何更好地提升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这也是我国养老服务制度构建的难点和“痛点”之所在。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深度发展,家庭核心化、小型化使得老年人在精神慰藉方面的需求越来越难以在家庭内部实现,空巢老年人、孤寡老年人在精神慰藉的需求满足方面更是几乎处于“真空”状态。目前,我国绝大部分老年人缺乏相应的社会参与机制,老年群体之间的沟通交流通常仅限于亲友等“小圈子”内。原本拥有共同兴趣、话题、需求,也渴望能够相互交流的老年人,由于没有相应的平台和网络,而无法实现正常的沟通交流。这无疑造成了老年人精神互助资源的极大浪费。通过创造良好的平台和网络,加强老年群体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无疑是实现“老有所乐”目标的较好方式之一。

三、对互助养老的定位分析

互助养老在世界各地兴起以来,引起了研究者们的广泛关注。大家普遍认为,互助养老是在人口老龄化危机下兴起的新型养老方式,这种养老方式有其他养老方式所无法比拟的优势。但是,关于对这种新型的养老方式的定位及其未来的发展方向,却至今仍没有引起研究者们的足够重视。部分研究者在看到互助养老所发挥的积极效用后,对这种养老模式的定位进行了过高的估计,对其发展趋势的预测也过于乐观。有学者认为,互助养老模式将会成为“第四种”养老模式(朱传一,1997)。作为缓解养老资源供给不足的重要途径,部分研究者通过实证分析认为,互助养老是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在向现代化的新型家庭养老模式转变过程中产生的一种过渡养老模式(要瑞丽,2012)。这显然是没有全面看到互助养老的优势。笔者认为,这种新型养老方式可以作为传统养老模式的有益补充,老年人可以通过相互帮助,在家庭、社区、机构中实现互助养老。

(一)“第四种”养老模式

20 世纪90 年代,在我国天津、杭州等地兴起了老年人自主设立的老年互助组织。这些组织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其服务方式、服务项目都各具特色。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朱传一(1997)就这种具有鲜明自治性质、发扬互助互爱精神的组合养老模式有可能发展成为“第四种”养老模式的可行性进行了探讨。目前世界各地基于他助、自助、互助的养老实践,总结出了“家庭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这三种主流养老模式。朱传一(1997)认为:互助养老模式综合了这三种养老模式的优势——不离开原来的家庭和老人们熟悉的环境与友邻,不耗费昂贵的机构养老费用,依靠社区集体力量解决老年人面临的各种问题;而且,这种模式还增添了以上养老模式所没有的优势——增添了老年人自治和相互服务的因素,增进了老年人相互之间的友情,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世界,老人们在服务过程中可以学习到护理他人和自己的知识,同时也增强了老年人自身的独立生活意识。但从目前情况看, 这种模式只是在独居老年人较多,知识层次、专业领域、阶层地位相近的老年人聚居、有着具有奉献精神的带头人的社区中开始拓展起来,其进一步发展还有待探索和推广。

(二)家庭养老的过渡模式

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核心养老模式,至今仍然在解决我国养老问题上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并且未来仍将在解决养老问题的路径中占据主导地位。然而,面对“未富先老”以及家庭核心化的新情况,单一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很难满足现实的多样化养老需求,同时,新型的家庭养老模式暂时还没有建立起来。面对传统和新型养老模式之间的“时间差”,需要一种新型的养老自愿供给路径来满足这一“时间差”内的养老需求。在养老问题上的他助路径式微的背景下,互助养老模式正好可以实现这一过渡。要瑞丽(2012)指出:“以老养老是在养老福利不足条件下迫不得已采取的一种养老方式,是在养老福利完善到足以保障高龄者生活之前的一种暂时状态。”在未来的走向方面,互助养老可能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情况是,随着养老福利的逐渐发展完善,其足以保障高龄老年人的生活,以老养老的模式将逐步被其他良性的养老发展模式所取代;另一种情况是,养老福利发展慢、水平低,以老养老的现象将会在很长时间内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将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要瑞丽,2012)。

(三)传统养老模式的有益补充

面对福利供给不足的危机,福利多元主义认为,政府、市场、社区、志愿部门等力量都应参与到福利的生产和输送中来。面对严重的养老危机,如果单靠政府、市场、社区中的某一方力量,往往不足以满足现实的养老需求;因此,应当调动一切有利于解决养老问题的力量参与到养老服务供给中来,老年人自身作为一种重要的并且长期为人们所忽略的力量,理应使其在解决养老问题中发挥重要作用。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经过长期的发展已经有了完善的体系,每一种模式都有其天然的优势,并且已经成为被人们广泛接受的主导养老模式。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这几种模式之间是一种互补而非替代的关系。互助养老模式和其他几种养老模式本质上也是互补的关系。首先,互助养老模式虽然兼顾了传统的三种养老模式的优点,是一种相对理想的模式,但实际上这种模式目前所能发挥的作用仍然是有限的,很难完全取代传统的家庭、机构、社区养老模式;其次,互助养老模式是基于互助的道德理念发展起来的,缺乏固定化、强制性的规定、措施,因此很难保证服务的确切效果和持续性;再次,互助养老模式只有寄托在其他模式中才能发挥其最大功效,如老年人生活在家庭里实现配偶之间的相互照料,在社区内部实现邻里互助,在养老机构内部的相互照料等。因此我们说,互助养老模式是我国养老力量的重要补充。

四、互助养老主要模式分析

发展互助养老模式对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宏观上来看,首先,让老年人参与到老年服务中去,能够释放出巨大的老年人口红利,一方面,老年人通过参与服务创造了经济价值,另一方面,老年人通过接受服务,客观上解放了年轻人,使得他们能够将精力转移到社会生产的其他部门或者活动中去,从而生产出更多的社会福利,更好地服务于老龄事业;其次,依靠老年群体自身的力量去解决自己面临的问题,无疑将有利于消除人们视老年人为“负担”“包袱”的刻板印象,在全社会营造一种积极老龄化氛围;再次,老年人之间的彼此互助作为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无疑将赋予养老以更深刻的道德内涵,将社会的互助文化在实践层面推向新的高度。从微观层面上看,对于老年人来说,参与养老服务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其生活质量,老年人在生活上的彼此照料能有效弥补家庭、社会养老的不足,在精神方面的互助带给老年人的满足感更是其他养老方式所无法企及的;对于年轻子女来说,老年人之间的互助能够极大地缓解他们在身体、经济、精神方面的压力,使得他们从繁重的照料任务中部分地解脱出来,更加轻松地生活。正因为如此,当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推行互助养老,以完善其养老模式。

从目前的实践情况来看,国际上主要的互助养老模式有西欧国家的“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美国的社会参与式互助养老、日本的社区居民互助养老。国内的互助养老模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城市社区的服务与时间储蓄模式,第二种是农村社区的老人互助模式,第三种是在养老机构内的老人互助模式(甘满堂等,2014)。从互助养老实践的区域来看,以英国、法国、德国为代表的西欧国家,以美国、加拿大为代表的美洲大陆国家,以日本为代表的东亚国家的互助养老模式都在实践和摸索中。在我国,20 世纪90 年代这种养老方式开始在天津、杭州一带兴起,目前北京、湖北、浙江、河北、安徽等省、直辖市都开始以政府发文的形式推广这种新型养老模式。例如:浙江省老龄办于2010 年出台了《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银龄互助”活动的通知》;湖北省于2012 年出台了《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工作试点的通知》,并在全省范围内探索和推广互助养老;甘肃省民政厅于2012 年出台了《关于建设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的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于2014 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中也明确提到了要加快推动互助养老事业的发展。

各地在探索互助养老过程中的具体实践模式有所差异,内容也有所不同,老年人之间的互助服务之性质在不同的情境下也有所不同——这种不同主要表现为互助服务之属性是“私人物品”还是“准公共物品”。从老年人之间提供的服务性质来看,目前各地实践的互助养老模式主要包括如下几种。

(一)“志愿型”互助养老模式

“志愿型”互助养老主要是指,老年人出于一种利他的社会道德和助人的社会责任感,无偿地为其他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提供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关爱等服务。其服务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单向的救助式”互助。这种方式在我国比较普遍,很多老年人通过依托基层老年社团组织,志愿为空巢、高龄、病残、失能老年人提供帮助,有些地方发展出“结对帮扶”等形式,在生活照料方面帮助对方打扫卫生、洗衣、做饭、代购等,在精神慰藉方面主动上门陪聊、倾听帮扶对象的诉求、做好心理安慰等,部分老年人甚至还当起了“调解员”,为其他老年人调解家庭纠纷、邻里关系等。20 世纪90 年代在天津、杭州等地兴起的老年互助组织以及在浙江绍兴、海宁、上虞等地兴起的“银龄互助”组织多属于这种形式。

另一种服务方式是“双向的抱团取暖式”互助,主要是性格相近、爱好相似、住址相邻的老年人通过聚居的方式生活在一起,彼此之间无偿地相互照顾。德国“老人之家”以及美国的“家园共享”就属于这一类型。

    (二)“储蓄型”互助养老模式

在“储蓄型”互助养老模式中,老年人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可用于流通的“产品”。这种“产品”不像其他产品一样用于“交换”,而是在一个社会的生态系统内部“储蓄”,当自身需要时可以“支取”。不同于存入银行的货币是按本金和利息计算,这种模式下所储蓄的“服务”通常以时间或者产品计算——低龄老年人在自己身体和经济状况良好时,把自己的一部分养老资源志愿转移给对其有现时需要的老年人;当自己进入高龄或者不能自理状况时,可以从社会无偿获得等量或超量养老资源。“储蓄型”互助养老能够把部分闲置的养老资源利用起来,满足现时的养老需求。西欧国家广泛探索的“时间银行”就属于“储蓄型”互助养老。目前,我国有很多社区也已经采取了“时间银行”模式来探索居家互助养老。如上海虹口区提篮桥街道、广州寿星大厦、安徽黄山屯溪老街社区、南京建邺区滨湖街道兆园社区等,均在这方面进行了相关实践。“时间银行”模式从一定角度认可了社区居民志愿服务的成果,具有一定的激励机制。它把提供志愿服务与优先享受志愿服务结合起来,在志愿者自身需要社会提供帮助时可以优先得到志愿服务,从而使志愿者服务成为“付出、积累、回报”的爱心储蓄,以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社区志愿者队伍中来(马贵侠,2010)。

(三)“市场型”互助养老模式

在“市场型”互助养老模式中,老年人提供的服务本身成了一种用于交换的“商品”,互助养老成为一种单向帮助模式。很多老年人退休后依旧渴望参与到社会生产中来,但是目前的社会分工并没有为他们提供相应的机会和平台;实际上,退休后的低龄老年人较大部分年轻人来说时间更充裕、经验更丰富。从某种程度上来看,这两种状况在当前养老资源匮乏的情境下正好“不谋而合”。老年人到其他老年人生活的家庭、社区、养老机构,为其提供有偿服务,这一方面能够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他们今后的养老继续储备资源,另一方面也调剂和改善了他们的晚年生活。

 五、总结

互助养老在世界各地方兴未艾,这种养老方式在缓解养老资源不足、丰富老年人社会参与路径、弘扬互助道德文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效用。互助养老模式兴起于民间,并且正在逐步走向制度化,成为养老体系中越来越重要的组成部分,它贯穿于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之中,是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这种养老模式所发挥的作用还相对有限,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有待挖掘。未来,我们应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互助文化,倡导老年人积极参与到老年志愿服务活动中来,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志愿型老年互助”的服务体系。此外,“储蓄型”和“市场型”互助养老模式在具体实践中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是互助养老模式的主要发展方向。

综上,解决我国未来养老困局的根本出路在于推动家庭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协同发展,形成“自助+ 他助+ 互助”相融合的多元化发展格局。在全社会弘扬互助养老的理念,探索和发展互助养老服务,构建完善的互助养老体系,有助于丰富和完善我国当前的养老模式,加快形成“以自助养老为基础、他助养老为保障、互助养老为补充”的中国特色的全方位、多元化养老格局。为此,我们应当破除当前老年人参与互助养老服务的制度和观念壁垒,为打造中国特色的多元化养老格局奠定基础,以适应我国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新趋势和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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