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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新政下你应该清楚的三大变化

社保服务 2018-12-24 19:02:49
社保服务 人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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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保,上线于2013年,致力为企业/个人提供全国社保服务、社保补缴等各类社保相关服务。覆盖全国300+城市,长期服务2W+企业,服务用户达1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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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人社部研究起草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如无意,这些新条例将会在以后得到逐步落实。这次新条例中,有三个大变化解决了之前社保的痛点难点,今天人人保就来为大家解读这三大变化将会如何影响到大家的生活。

  这些证明将不用再提供!

  不少人可能试过在领失业保险时,被要求开各种证明,最后发现证明好难找齐,那就不领了……而未来,“要领钱,先开证明”的事情可能不会再有了。

  在这次征求意见稿中,第26条明确指出个人或其所在单位申请领各项社保待遇时,按规定所需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认定结论、就业失业登记等信息,社保经办机构应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获取,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而所谓的“信息共享”是说以后大家申领各种社保待遇时,不需证明材料,因为你的信息会通过国家一体化的政务服务平台被获取。

  再也不用为了转移社保的事情“跑断腿”!

  和开证明一样费时费力的,还有异地转社保这件事情。相信你听过不少朋友的吐槽:在大城市打拼好几年,想回家乡发展,最后发现卡在异常繁琐的转社保操作上,为此操碎了心。

  一般来说,转社保的重点是转移养老保险,毕竟一来只有它可在同一账户续缴,二来涉及到我们退休后申领养老金的地域问题。而这次征稿意见解决的,正是养老保险的转移问题。

  这次征求意见稿中第14条提及,个人退休后,可直接通过全国统一的社保转移接续平台领养老金,系统会根据你在不同参保地的缴费情况、缴费年限进行累计审查,归集到相应的养老保险基金,不需你去合并了。也就是说,未来大家再也不用为了办转移,在养老保险接受地和转入地来回跑了。

  骗保?不保?这些行为将被纳入“黑名单”!

  为了更有效地保障公民权益、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及防止公民信息的泄露,未来单位不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保且拒不整改,或参保人员利用不法手段“骗保”等涉及社保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并会受到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

  这些惩戒措施包括有:单位将会在政府采购、交通出行、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等方面被予以限制;而公民有骗保行为的,会被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且接受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以下6种行为将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大家要记牢:

  1、单位未按规定办社保登记且拒不改正的;

  2、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社保待遇或社保基金支出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保个人权益数据的;

  4、社保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且拒不改正的;

  5、负有偿还义务的单位或第三人,拒不偿还社保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次社保新政,相信大家可看到有两个重点,一个就是互联网的作用加强了,不需大家跑腿,而是“信息跑腿”;另外就是社保更加规范了,对于那些违反诚信的行为,国家加强了打击,更好地维护了公民的权益,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社保会更好地发挥它的作用。

  对这方面不够了解的,可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或联系有专业代缴服务的人力资源机构——人人保

 

  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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