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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住院医疗费用结算3个工作日,“社保卡”、被留存在定点医院,请出院后需到我院或外院门诊就医的医保病人在离院时按以下具体步骤办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临时就诊证明》。 ①到出院处领取《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临时就诊证明》(以下简称《临时就诊证明》,并由出院处工作人员填写内容盖章生效,此证明的有效期为出院后的3个工作日(出院当日不算在内),请医保病人注意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