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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自2016年启动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以来,步伐不断加大,节奏不断加快,先后出台了7个政策文件,率先实现了与国家结算平台有效对接,开通并上传了37家定点医疗机构,完成了与29个省市联网测试,备案参保人员1.7万名,9个省市的参保人员通过联网实现住院即时结算,政策制定、机构联网、人员备案、资金管理等方面均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7-08-01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确保如期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任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24号)精神,进一步加快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以下简称直接结算)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06-13深圳市发布新的《深圳市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办法》,进一步规范规范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的各相关事项。
2017-06-09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补充保险)是2015年度深圳市政府推出的重大民生实事之一,旨在有效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通过政府采购由中标商业保险公司承办运营,保费标准执行中标商业保险公司的投标竞价。2017年4月1日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再度中标承办重疾补充保险2017-2020年合同周期的承保理赔业务。
2017-05-10经市政府批准,2017医保年度(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上海市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医疗帐户的标准(以下简称个人帐户计入标准)按新标准执行,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暂不调整,仍按2016医保年度标准执行。上海市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42万元提高到46万元
2017-04-12近日,深圳市社保局围绕全市社保经办工作召开2017年社保工作会议。会议主题紧扣全国、全省社保局长会议精神,在回顾2016年社保经办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重点结合人社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工作安排,对2017全年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017-04-07今年4月1日,本市医保进入2017医保年度(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按照国家医改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批准,2017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医保有关待遇标准作部分调整,适当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
2017-04-07杭州市2016年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和社会保险缴纳的有关问题
2017-04-05天津市2016年至2017年平均工资和社保缴费基数
2017-04-05京人社医保发〔2017〕1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39号)、《关于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实施意见》(京人社医发〔2016〕132号)要求,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