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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同城互认有关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16]290号)的要求,经测试验收通过,确定杭州博康医疗门诊部等256家协议定点医药机构为 2016年度第七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一卡通”联网结算单位(详见附件)。
2017-02-27关于公布2016年度第六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一卡通”联网结算医药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同城互认有关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16]290号)的要求,经测试验收通过,确定杭州市职业病防治院等1004家协议定点医药机构为2016年度第六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一卡通”联网结算单位(详见附件)。
2017-02-27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城镇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80号)精神,为推进我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将乳房良性肿瘤切除术等25个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结算范围。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术下的3项检查术的支付标准是在原手术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增加费用标准。具体病种名称及费用标准见附件。
2017-02-10根据《社会保险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失业保险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6〕42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沪府发〔2016〕18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市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12-29《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问答
2016-12-27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新增康复定点评估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97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增康复定点评估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经办意见,请遵照执行。
2016-12-26为做好我市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新增康复定点评估工作,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4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新增部分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2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16-12-20为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通知如下
2016-12-14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一卡通”实施办法》(杭政办函〔2010〕292号)和市医改工作目标的要求,经各统筹地区推荐,并验收合格,确定杭州西湖之江眼科医院等18家医疗机构为2016年度第三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一卡通”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2016-12-14杭州西湖之江眼科医院等28家医药机构已通过测试验收,符合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签订条件,现予以公布。该28家医药机构在与我局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后,为参加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2016-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