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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制度,调节、规范医疗服务供需关系,完善医保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2016-12-19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相关部署,充分发挥医保政策的调节作用,实行“三医联动”,采取积极措施,推进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现结合本市医保工作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16-12-16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第103号令)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批准,现就调整我市2016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通知如下
2016-12-16深证市工伤保险管理办法的的政策解答
2016-12-14深圳《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政策解析
2016-12-14《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主要调整内容及说明
2016-12-14为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通知如下
2016-12-14《关于推进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148号)第五条规定:“因建设工程需要临时增加或调用的农民工,其在10日之内发生工伤事故的,虽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其名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可视同已参加工伤保险”。为方便工伤职工和参保单位申请工伤待遇,并进一步统一工伤待遇支付的口径,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11月1日起,委托你局对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视同参保事宜进行审批。
2016-12-14根据《关于贯彻浙江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16〕12号)精神,经研究,对《关于统筹地区以外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杭劳社就〔2004〕130号)中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现就统筹地区以外城镇失业人员选择在杭州市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12-14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39号)精神,决定对我市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实行临时性下调:从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缴费费率由1.5%降为1%。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不变。
2016-12-14